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

愛港無戰爭

1999年11月3日,由多明尼加共和國提議、60多個國家支持,聯合國大會將11月25日定為“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90年代以來,婦女團體反對暴力的“專項運動”,又從11月25日一直延續到12月10日共16天。俗稱“16天運動”。 “婦女的權利是人權”,已經成為一個被普遍認可的原則。 

愛港無戰爭
梁子格/文

很多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是以,圍城內外幾多歡喜幾多愁;也有人說將愛情進行到底,管它婚前婚後;還有人說愛情需要像商業一樣進行經營才能更好的在七年之癢後繼續癢下去……在11月25日“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之際,可能更多的人會說,婚姻家庭是愛的港灣,愛港怎能有戰事?

家庭暴力,不能不讓人重新審視徜徉在愛港裡的鴛鴦們。

家庭暴力由來已久,但多因為發生在家庭內部,“家醜不外揚”使然,直到上個世紀70年代這個問題的嚴重危害性才逐漸被國際社會所關注。家庭暴力是一個跨越國界、意識形態、階級、種族和少數人群體的全球問題,施暴者主要是男性, 婦女、兒童是主要受害者。

在愛的港灣裡,發生暴力,讓共同走過婚姻殿堂的雙方傷心,也讓整個社會傷神,據悉,上個世紀全世界有25%到50%的婦女曾受到過丈夫或男友的虐待,而在一些國家,這個比例高達75%。在中國,家庭暴力也程度不同地存在著。一項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在北京市去年調解處理的127000餘件各類糾紛中,因家庭暴力引發的婚姻家庭糾紛就占22000餘件。由於不堪家庭暴力的侵害,許多受害人採取了“以暴抗暴”的方式。河北省婦聯一項調查顯示,2003年至2006年初,河北省共發生婦女以暴抗暴案件81起,其中80%以上的婦女是在忍受多年、反抗無效、求助不成、離婚未果、走投無路、精神極度崩潰之下,憤而出此下策的。

家庭暴力的頓發,已經發展成社會“瘟疫”, 古今中外,家庭暴力一直是個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儘管時代發展、文明進步,但家庭暴力卻無法根除。我國也在為減少或降低家庭暴力的發生做著自己最大的努力: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條款,明確家庭暴力屬於犯罪行為,制定了詳細的處罰辦法,此後各省市區也開展各項行動來與家庭暴力作戰,見諸報端的有,2007年8月深圳龍崗區婦聯落實具體個案區別對待、暢通維權信訪管道、開展反家暴法規宣傳、積極推動反家暴立法四項舉措反家庭暴力。10月深圳市羅湖區婦聯召開了家庭暴力監督員座談會,向10名新聘和再聘監督員頒發了上崗證。10月揚州市婦聯、市綜治辦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零家庭暴力社區(村)”創建活動的意見》,創建目標是2007年各地參與創建達到60%以上,全市建成20個市級“零家庭暴力示範社區(村)”,到2010年,力爭全市90% 以上社區(村)成為“零家庭暴力社區(村)”。10月山東青州多措構建“超前預防、綜合干預、延伸服務”家庭暴力社會綜合防治體系,以促成了全社會共同關注和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良好局面……

家庭暴力使得家庭不可能實現和諧,國家的和諧也就無從談起,從外部因素上,我們可以通過建立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機制,妥善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規範工作程式,促進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有效運轉,以及強化宣傳教育,營造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濃厚氛圍等等在外因上改善家庭環境並降低家庭暴力的爆發頻率,但是國家、社會怎樣的人文關懷,多元介入,以及宣傳教育的外部努力,都不及“內因”的決定作用,夫妻感情的融洽、愛情的恒久,或許才是解決家庭暴力的一劑良藥,稍壞一點的結果婚姻失敗大不了可以重新開始,但孩子呢,怎麼再重新開始讓其告別曾經噩夢般的童年。

在家庭的港灣裡,讓我們不僅期待、希冀,也讓這愛充滿家庭。被融融愛意暖著的家庭,會有暴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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